[问题] 失踪人口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4-27 06:21:36
报失踪人口多久找不到家属就可以办理继承?
如果是台湾跟他国双重国籍的人从台湾飞到他国定居很久都没回到台湾,台湾的家属就报
他失踪人口然后警方在中华民国境内也找不到他,于是他的家属就继承他在台湾的财产了
,这种事有可能发生吗?
谢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27 08:41:00
有证明找过吗?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4-27 08:56:00
因为飞往海外已不属于中华民国境内,所以ㄧ定找不到,有警方证明找过。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4-27 09:24:00
民法第 8 条 (死亡宣告)I 失踪人失踪满七年后,法院得因利害关系人或检察官之声请,为死亡之宣告。II 失踪人为八十岁以上者,得于失踪满三年后,为死亡之宣告。III 失踪人为遭遇特别灾难者,得于特别灾难终了满一年后,为死亡之宣告。民用航空法第 98 条 (死亡宣告)因航空器失事,致其所载人员失踪,其失踪人于失踪满六个月后,法院得因利害关系人或检察官之声请,为死亡之宣告。一般人、老年人之失踪期间各为八年及三年。按死亡宣告之设立目的系为结束以失踪人原住居所为中心之法律关系,本件若多年失去音讯,依民法第8条,经法院为死亡宣告者,其继承人自可继承被继承人之遗产。民法第 9 条 (死亡时间之推定)I 受死亡宣告者,以判决内所确定死亡之时,推定其为死亡。II 前项死亡之时,应为前条各项所定期间最后日终止之时。但有反证者,不在此限。受死亡宣告者,依民法第8条第1项,“推定”其为死亡。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4-27 09:55:00
请问ㄧ般人ㄧ个七年ㄧ个八年,到底是哪一个?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4-27 09:57:00
将来失踪人又出现时,就依家事事件法第163条来处理。一般人之失踪期间是七年,我打错了。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1-04-27 10:36:00
先报失踪然后就就个别失踪人时间期满后,有资格的人去法院声请死亡宣告.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4-27 10:39:00
家事事件法第163条第二项后半段仅于现受利益之限度内,负归还财产之责。什么是现受利益呢?之前看到ㄧ个新闻说某人在七年后被家属找到但家属已经继承他的财产,但好像最后法院判家属不用还。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1-04-27 10:44:00
如果对方出国且户籍迁出而行踪不明,要看法院会不会准国外公示送达.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4-27 11:01:00
出国超过七年国外公示送达死亡证明书给他?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1-04-27 11:06:00
是宣告书不是证明书且法院会就现行管道查核还会要求补资料, 如果失踪人返台后可以证明声请人恶意还有其他状状况咧.就说国外公示送达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27 11:53:00
吴从周,法律上的死而复活—死亡宣告之撤销及其效力撤销宣告后,所继承遗产要还,但是以所继尚存的遗产为限已经变卖(如房产动产)或花用(金钱)的,就不需要归还(更简单就是...即使把继承的金钱拿去买房子在自己名下)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4-27 11:55:00
如果知道被宣告人住址,但都已经宣告死亡了还要把死亡宣告书寄给被宣告死亡的人,不是很好笑吗,万一他真的是死了怎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27 11:55:00
这用该金钱所购置房产,就不需要做为归还标的......或者是继承房子,卖了变成现金,也是一样....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4-27 12:23:00
但有ㄧ说只要出国警方就不把他列入失踪人口也就不会有死亡宣告的问题。国外公式送达是在台湾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并可以刊登台湾公报或新闻纸,那个出国行踪不明的人如何能看得到在台湾张贴的公告呢?要等他回国?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4-27 13:34:00
法院家事事件的公示送达早就可以用网络公告。我自己刚看一堆公告,法院会定公示催告公告七个月的期间内,让利害关系人及失踪人本人陈报失踪人现尚生存,不然就宣告死亡。死亡宣告程序也是耗费时间,并非递个状,法院立即就宣告死亡的。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1-04-27 14:12:00
我是看过声请人举证寄件到国外地址后被退件几次后法院才准许公示送达程序的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4-27 21:58:00
声请人举证声请人自己曾寄死亡宣告书给行踪不明的人但遭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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