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有一块地、地上物为厂房建筑,
土地和房屋由老大(家父)、老二、老三共三人共同持分
目前由老三在那经营公司,
老三每月付给老大和老二租金
因为三年前爷爷过世后家族出现纷争,
所以老大跟老二为了避免吃亏,
才开始签了纸本租赁契约,
租约到今年8/31到期
租约到期前老大就试图多次联络老三要签新租约,
但老三跟他老婆都未理会,
而且九月起还擅自降租,
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就直接短付租金,
所以引起老大跟老二的强烈不满,
老大有告知给他们一个月时间搬迁厂房,
也请代书帮忙寄存证信函给老三当作通知
因为已经十月了也过了告知的期限,
但是老三仍然没有善意要解决,
我老爸(也就是老大)上周去公司要求他们给钥匙跟遥控器
虽然我爸有土地和地上物的持分但是却不得其门而入,
且租约已到仍被老三强占继续营业
在请律师前想先来版上询问各位专家,
在这种情况下,
老大跟老二该怎么行使他们的权利呢?
在土地分割诉讼前,
可以报警要求他们迁出厂房或是老大和老二也能同时使用该产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