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有个法律相关的问题想请教
事情是这样的,
前几天,我放在地下室的安全帽被偷了
发现后约2个小时内,警方到案发现场后循线找到小偷
想请教的是,上法院要钱吗?! 怎样才能在自己不花钱情况下,才能让小偷遭到起诉(我非
常不爽小偷这种行为,浪费我时间、精神、心情)
(目前还没开立报案三联单,警察开三联单前就找到凶手了,才归还安全帽)
方式1:
我先到警察局报“遗失”,然后警方以“非告诉乃论”(公述罪)起述小偷
这样我在整个案子从头到尾审理过程中,还会花到钱吗????
方式2:
我先到警察局报“遭窃盗”,然后因为抓到了小偷,我可以告他“窃盗罪”吗???
这样我在整个案子从头到尾审理过程中,还会花到钱吗????
法律面的相关知识不太懂,恳请伺教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