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3 晚上9点53分在福和桥下运动完要回家
收拾东西的时候,钱包从车厢掉在地上,我没注意
就回家了。
钱包里有三倍卷3500元和百钞数张、很多证件、金融卡
隔天晚上去警察局报案 有拿到受理案件登记表 。
再隔一天9/15去调阅监视器 ,看到当天晚上9点57分有人骑脚踏车经过,看到地上有钱包
,就把脚踏车停在旁边抽烟,接着拿起我的钱包就骑走了。因为已经在警察局将近两个小
时,所以看到这里就没有再继续看下去,只有看到那个人骑脚踏车离开现场,并没有看到
他打开我的钱包。
由于我的摩托车刚好停在监视器下方,拍到的画面只有轮子以上,看不到地板,所以是看
不到我的钱包的,他捡起来的时候手上虽然我确定是我的钱包,但是画面并不清楚。
员警有问我要不要告他,如果提告才有办法帮我找,却也跟我说如果要提告的话就要钱、
还要请律师,提告不划算,这是真的吗?
我如果提出告诉,需要钱吗?如果要的话,大概需要多少钱?
还有河滨公园的监视器并不多,这样找回钱包的机率大概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