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行政罚对于偶然行为是否处罚?

楼主: ultratimes   2020-09-14 20:13:50
刑法上对于偶然可以成立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难行为者照罚
像是抢夺对方手上的刀,但对方其实本来就要用那把刀刺你
但你不是出自于防卫行为去夺刀,而是出自抢劫行为,因此不成立防卫
那如果换做行政罚,会成立吗?
例如在捷运站,原本想要故意制造混乱,因此去按紧急停车按钮
结果这么刚好就有一个人跳轨自杀,使得原本为了制造混乱按紧急停车钮
反而阻止了一场自杀案件
但当初行为者,是为了制造混乱,而非因自杀行为所致
刑法会考量主观犯意
那如果类似事件,发生在行政罚法上面
会触犯任意按紧急停车钮,无故让列车停驶相关的罚则吗?
因为行政罚上面似乎不太会针对主观意识进行探讨
作者: CKYww (CKY)   2020-09-14 21:05:00
原则上依行政罚法第7条规定 行政罚须有故意过失才处罚 但是同法第1条规定 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者 从其规定于是像是社会秩序维护法 其第7条规定 违反本法(社维法)行为不问出于故意或过失均应处罚 就不会讨论主观要件了会讨论这个都是在法院了吧 平常行政单位开罚的时候根本不会管
楼主: ultratimes   2020-09-14 21:16:00
但如楼上所说 有人乱按而有人偶然跳轨依照我们行政机关特性 搞不好不但不罚还表扬那个人咧但依刑法 偶然行为不能当作正当行为
作者: CKYww (CKY)   2020-09-14 21:18:00
而且大部分行政罚的当事人都是事后才收到罚单 所以主观要件的问题都是事后寻求救济时才会
楼主: ultratimes   2020-09-14 21:19:00
但是行政罚 没有行政机关开单 也不可能上法院了
作者: CKYww (CKY)   2020-09-14 21:37:00
开不开单这就是行政单位的裁量权问题了w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9-14 22:01:00
谁知道你的主观,上帝XD有什么好讨论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9-14 22:12:00
法官表示:上帝在我的法庭里的发言,也要经我审查其证据力之后才算数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9-14 22:36:00
之前就说过了 u大发文很多都是把案情全部调查清楚才来断案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9-15 09:58:00
《行政罚法》第13条: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或财产之紧急危难而出于不得已之行为,不予处罚。但避难行为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处罚。《行政罚法》第13条是仿照《中华民国刑法》第24条第1项立法。刑法上之“偶然避难”系指主观上无为自己或他人避难意思,客观上却有避难情状而言,处理方式:一、多数说:不具主观阻却违法事由,故不符合紧急避难规定,但得作为减轻量刑之参考。二、少数说:未遂说。 更正“主观阻却违法事由”→应为“主观阻却违法要素”
楼主: ultratimes   2020-09-15 20:46:00
n所以,如果出现偶然避难的情形,但是只触犯行政罚法例如想要乱按紧急停车钮,却刚好遇到有人跳轨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9-15 20:55:00
我讲的是刑法理论,但行政罚法的相关条文也是抄刑法的,可以作为参考之用。有兴趣的话,去查“反面容许构成要件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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