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建商与里长签的合约,管委会是否遵守

楼主: say33520 (奈傑爾)   2020-08-22 09:25:48
如题
建案设计为前后两栋,建造于两个独立产权上,中间原本巷子申请了废巷,也获准。
但与里长签订,仍须让当地居民可以通行。
签署人是建商负责人与里长。
买房子时以为中间巷子废巷后,可以让小朋友当作中庭,未知常有汽车直接停靠,造成出入不方便。
请问这种建商跟里长的约定,后续社区是否一定要遵守?准备进行点交,点交后建商其实也什么都不管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0-08-22 09:41:00
你觉得问题出在哪里?
楼主: say33520 (奈傑爾)   2020-08-22 09:47:00
废巷,不适用道安法,不能检举,但影响出入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8-22 09:50:00
废巷适合废人使用合情合理啊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0-08-22 10:07:00
抱歉不是很懂废巷的情况.一般不希望有车子停靠.不是应该请里长去申请红线.社区的话.一开始就让车子不能开进去了?至于合约.应该是所有权人跟建商签约?里长只是代理?合约内容不晓得的话.要找人分析也也难度
楼主: say33520 (奈傑爾)   2020-08-22 10:26:00
废巷是借此让前后栋看起来像同一个区块https://i.imgur.com/RqbipFi.jpg这种道路画红线,不知道政府会帮忙吗?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0-08-22 11:16:00
感觉就社区道路.如果产权归社区.那么应该适用管委会就是管委会开会决定禁止车辆进入.然后围起来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8-24 14:41:00
不是道路 画红线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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