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自家房屋被通知占用国有地

楼主: amyflower   2020-08-21 12:07:07
各位法律大师你们好,
有关于占用国有地的问题想请教~
公公家前几年被国有财产署通知因占用国有地,
要依民法179应给付不当得利,
计算期间从民国98年8月至通知日前的计算日.
占用面积为8.11平方公尺
房屋是30多年前自家地盖成,
当初也依法鉴界与申请建照跟使用执照,
且同一条路数十户居民均有收到通知
想请问,
如果我缴款,是不是代表我承认占用?
如果不缴,会有什么罚则?
我们是否有权利主张并无占有国有地之事实.
因为当年也是经过鉴界后才盖的.
又如果可以主张,需要怎么做会比较好?
(是不是需要先去地政事务所再申请鉴界?)
(还是备齐当年文件去国有财产署申诉?)
还是各位大师有什么更好的见解?
另外,因为公公家的案例,
很担心自己的房子会不会在数十年后也遇上同样的问题.
有什么方式可以预防莫名其妙变成占有国有地?
感谢各位,花时间阅读我的PO文,
如果能提供意见,更加感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8-21 12:16:00
不管是有意,或者是无意,占用就是事实欧...你要是要辩解,得拿得出"当年的"鉴界资料出来佐证可是就算拿出来,那也是"地政"跟"妳们"之间的事情国产署才不管(也没必要同情你们)这部分今天地政测错,造成损失,那请走国家赔偿法去求偿但是,现在地座标就是偏了,你应该着眼在这一点而不是那一块两块几百块的不当得利费用否则国产署后面还有拆屋还地诉讼可以告妳公公欧....当年跟现在的测量技术差很多,现在倒不用太担心这一块比较像样的就是钱照给,然后把那些面积跟国产署租下来国产署把那些面积做分割,单独租给每一户因为国产署那一片土地,被你公公那区透天占了边边日后要处分也比较麻烦8.11就差不多两坪多"小钱"更何况,妳公公既然一侧有占用到,另外一侧就会有多出来的被别人占用到,对吧(偏移时,面积就是这样)那就换成跟隔壁讨钱啦.....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8-21 13:30:00
先搞清楚为啥有这个问题,其实最有可能的就是当年鍳界有误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8-21 14:11:00
理论上有过失你可以跟政府求偿但是时效过了...............不是地界变,当初用手绘,偏离一条线的宽度现实中就差多少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8-21 16:18:00
以前地籍测量是图解法,现在是用数值法,直接定位放样图解法就是从一个已知点,一路拉拉拉的测过去用 compass 去测点....所以"误差"再所难免尤其是离基准点太远的地方,误差会越大现在都是GPS 了,误差是以"公分"甚至"公厘",差就很少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8-21 16:20:00
原本测量是日本做的,光复后人工转绘,加上当年技术比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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