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赔偿金依日累计如何填诉状

楼主: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0-05-14 11:59:20
各位法律人好,日前发生事故,我的机车财损,对方100%肇责,但消极不理,调解也未出席,目前已走到民事提诉阶段。
现在遇到一问题:
机车在车行估价完,因维修费怕会高过判决赔偿金额(考量料钱算1/10残值)导致二次损失,所以仍待修中。
因机车毁损严重,也难以自行移动,考量:
1.请拖车移出车行会再增加一笔拖车费
2.住处无放置机车空间
3.事故车长期放置路边或车格,常有被被偷零件风险
4.依法规放置路边车格有15天限制,不得长期占用
考量以上,至判决结束前,合理滞留机车于车行保管,车行估价单据上加计保管费。
(依营业管理法车行收取每日保管费50元)
如今准备要填写诉状提告,但普遍都是填写定额,像这种累计的金额该如何填写求偿?
(无法得知何时开庭甚至结束判决,难以预估合理金额)
有请大神解惑,感激不尽!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0-05-14 12:08:00
不是可以修完再以收据请求修缮费用吗?折旧就依法计算,为什么还要放在车行?“因维修费怕会高过判决赔偿金额”这段话我看不太懂
作者: songzhen ((#゚Д゚))   2020-05-14 12:33:00
会高过判决是一定的 你免不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5-14 12:50:00
于 起按日给付 元空白是...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05-14 14:45:00
先修,然后请车行的估价单把料件跟工资分开计算,至于怎么减少折旧跟实际的价差就看你跟车行交情,有些事不能明说。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20-05-14 15:26:00
与有过失。该修就修,自己制造出保管费,应自行负担。法院裁判是损害填补,折旧零件换成新的,只是“不愿”花钱由旧变新,实质仍有使用新料的利益,
楼主: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0-05-14 23:10:00
这方面,于法有规定一定要车主先修复再请偿吗? 如果修复处理,于法因换新料,赔偿方的确没有义务旧陪新,折旧合理;但我方立场也是,肇责不在我,明明旧车可用,没理由修扣赔变成多花一笔钱旧换新。所以个人立场上,想用估价单拿到法律上能请求到的赔偿金(扣折旧),但旧车就不修复报废了,或是求偿市面二手价金额也可,这方面该如何拟诉状?至于保管费,因对方肇事至今好几个月了,皆未出面过半次,不是联络不上,就是约时间后又爽约不见面,各种消极拖延,在未获双方共识前,不敢贸然处理掉证物,万一对方法庭提出估价异议,想请第三方公证之类的,已修复完或报废不是失去证物了吗?所以这方面能以保留证物为由,请求金额吗?(有短信证明联络但对方避不见面,调解也未到,也有短信告知保管费一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5-15 11:13:00
看你请求什么啊 请求修车费用当然要有修车的事实修复显有困难或不符成本也可以请求减损金额(市价-残值)
楼主: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0-05-15 14:46:00
所以可以主张请求估价单上的修理费用,但尚不修复这样?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5-16 03:58:00
估价单不算数的尤其是你决定不修的情况下 估价单更不能算数
楼主: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0-05-16 06:15:00
那如果要修完才能求偿,那肇事者事后提出金额或维修项目不合理,没物证情况下怎算?以车损方来说,我先修掉,连一些内在零件能凹的都换换掉,跟车行一起串好一起赚,再去求偿,反正物证没了,不就随我开价?看网络有些车祸争议,会请到第三方公证单位评估车损之类的。以交通大队申请的事故表小照片来看模糊不清,也无细项损坏之类的,从单据上根本无法客观判断哪些是损坏项目,更何况内部。我要是肇事者,就避不见面,等对方拿维修报价单求偿时,再提出各种项目不符异议,反正没物证,这样不就没皮条?刚刚想到最决定的一点是,如果要维修单才能告,那汽车财损事件有时维修价动辄几十万,受损方拿不出钱来修不就没得告?财损事件中,受损方要先自行修复维修后才能以修复单据提告的依据是?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5-16 08:41:00
所以说回原厂没争议很简单啊 估价单没做下去就不是损害嘛要不然你车坏了去原敞开估价单拿到钱以后去小厂修 这样合理?你要质疑维修项目不符也要有证据
楼主: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0-05-16 13:53:00
这么说好了:假设我原厂后照镜被撞坏,原厂公订报价300一支,法律上判个折旧变50元好了,于法对方赔偿我一只"旧后照镜"的同价金额50元,这50元是法律判断下他损害我的财产程度。那我之后拿这50元赔偿去买个30元烂货来装,或自己贴钱升级成1000元高档货,都不会影响到对方总损害我50元的事实,难不成我事后降级换30元烂镜,他于法就会变成只损害我30元?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5-16 14:16:00
你上面讲的是余额啊维修费除了零件还包含人工换个角度说好了 被车撞受伤可以看西医可以看中医你不能拿西医的价格然后去看中医省差价..赔偿就是赔偿你"实际的支出"如果是人 医疗费用预估的还有些说法 因为要好得很久如果只是物 你怎么修人家就怎么赔啊..除非你换个角度去请求因为事故减低的价值 那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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