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好:
有个案件想要请教各位先进,
我们家有个民事案件,我们是被告,对方是原告,
一、二审双方都有委任律师,然后一、二审都是判我们胜诉,
(一审判决主文:原告之诉驳回、
二审判决主文:上诉驳回、第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负担)
结果今天收到了高等法院寄来的对造上诉状缮本,
对造[声明上诉暨上诉理由状]
一看就是出自对造律师之手(诉状格式、语气、法律专业用语等均同)
但是对造上诉状缮本首页,竟然没有写着委任诉讼代理人OOO律师,
上诉状最末具状人也是对造本人盖章,没有列出诉讼代理人XXX律师及律师签章
也就是对造上诉最高法院,但却没有委任律师
觉得奇怪的是,既然对造都请律师写上诉状了,为什么上诉状上面没有律师具名,
依照规定民事三审上诉应该要委任律师才对,
不知道对造在打什么主意,我们的委任律师也觉得奇怪不知道对造在玩什么把戏?
不知道各位先进知道有可能是怎么样的状况呢?
在下百思不得其解,还请先进指导,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