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因为老父年迈以高,单纯想把透天过户给小弟
调出了誊本才赫然发现被设定了"最高限额抵押权"
接着就自然跑去了银行,询问这该笔抵押权是怎么回事
原来是前屋主跟地区农会有借贷,将该房屋设定"最高限额抵押权30万"
之后跟老父交易了该栋房屋,但不知为何抵押权却没有涂销
接着地区农会被银行收并,该笔抵押权自然归银行
之后前屋主跟该银行有债务往来,生前居然有200多万的债务
前屋主儿子也死亡,前屋主妻子也年迈以高无力偿还
接着当我们跟银行提出希望涂销该笔抵押权,银行则说必须付30万才能涂销
之后到了去年12月,在民意代表服务处进行了三次的协商
银行分行三次皆以总行无授权,所以不同意该笔抵押权的涂销或是折衷15万
但,当我们请银行提出"当年该笔债权文件"或是"债权凭证"等类似文件时
银行坦承他们已经找不到该笔文件或是其他资料
且也是当我们拿着房屋誊本,该银行也才知道有这笔抵押权的存在
而我们也合理怀疑,其实当年前屋主早就清偿完毕,只是没有做涂销
因年代久远,相关的清偿证明也无从找寻
现在已经经过了半年,变成银行无法跟我们讨该笔30万,因为没有债权凭证
而我们也无法涂销该笔抵押权,银行的说法是前屋主还有200多万的债务
试问广大的乡民,真的只有走上打官司一途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