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刑事诉讼法作业,急

楼主: tinnnnie (鳀鱼)   2020-05-10 20:01:33
今天要完成的作业QQ
这是90年中正法研所的考古题~
甲经营地下钱庄,经常以强制手段收帐。某日,甲唆使乙丙两人至丁处催收帐款。因丁无法还债,乙丙即共同殴打丁,经邻居报案,警员 A 随即到丁家当场逮捕乙丙。于警局询问乙丙后, A 发现幕后之主使者是甲,即到甲公司强制将甲带到警局。因丁不欲告诉, A 即将三人释放。案经检察官 B 侦查,发现甲经营地下钱庄,收帐手段即为恶劣,因而传唤甲到庭询问后,即向法官声请羁押甲而获准。试评断该等刑事程序之合法性。
我目前的问题:
1.警员到丁家搜索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5-10 20:20:00
不知道合不合法就检讨要件,点出争点,采一说,下结论
作者: stanlyleu (蒼穹之戰神重返人間)   2020-05-10 21:40:00
乙丙是实施中或刚实施完的现行犯无误哦至于你要去论述所谓邻居报案算不算有明显事实足认现行犯在屋内 基本上一般无关系之民众不会冒着谎报好玩而报有现行犯在隔壁家吧至于甲能否直接拘捕看你如何认定现行犯供述之外有无有力事实证据证明甲涉有共犯重嫌至于羁押甲我觉得应该是违法因为他没有重大事由 经营就经营啊 他也没什么急迫等等缘由可以促使羁押吧检察官是可以自己发现犯罪就开始侦查的 所以他如果合法开传票叫甲到案说明讯问应该是可以的啊
作者: darkdivebomb (ダークダイブボンバー)   2020-05-10 23:27:00
逮捕乙丙合法(88Ⅱ)逮捕甲合法(88-1Ⅰ①不含教唆犯,甲属教唆犯)更正,逮捕甲不合法释放甲乙丙不合法(92Ⅱ,应经检察官许可始得释放)传唤以后部分与乙丙前开行为无关,该部分无疑虑补充:迳搜合法(131Ⅰ①)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5-11 10:02:00
不知道合不合法就要检讨怎样合法怎样不合法啊...一项一项分离检讨 最后使用大绝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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