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于店家上课但终止契约
对方不愿意照比例退费
今年开庭的时候,因为证据不足想收集人证再次上诉
故在脸书po想寻找上过店家的人
内容如下
想请问板上有没有人上过店家的课程
因为去年因上课品质不佳而要求部份退费
但店家并未同意
因为第一天课程后就不予退费
想询问学员总共三天上课时间以当作上诉证据
后来店家看到截图并去警局提告
刑事罪的诽谤
但我是真的有上过他的课
而且我也没有说谎是真的觉得上课品质不好
根据自由言论我本来就可以做出评价
但对方觉得妨碍名誉
这样检察官会起诉吗
现在真的很害怕
就算我觉得我是自由言论
但刑责是有期徒刑跟拘役
我就一直冒手汗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3-21 14:03:00惊啥?该怎么说就怎么说,要不然就请律师啊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3-21 15:25:00那你担心更没用,事实已经摆在那里,剩下除了心证没别的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3-21 15:32:00你自己都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有无踰越认知了而且,比例是怎样的比例,你也没讲例如原价1堂1万 全部课程10堂算3万,你只上一堂,该退多少照你的认知应该可能是 3万x1/10但是,单一堂就是1万,所以退就是 3万-1万=2万
作者:
benz86 (AMG)
2020-03-21 16:18:00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3-21 16:37:00你自认自己讲事实,还要删文并且道歉?? ^_^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20-03-21 16:43:00
荒啥 就算有罪也可易科罚金最坏打算就是易科罚金 一个月3万
刑事部分通常是判得易科罚金,通常十万以内可解决。民事部分就要看情况了,大企业跟小商号差很多。如果对你而言,钱不是问题的话,其实你不必太担心。
作者:
wea567 (我喜欢吃菜)
2020-03-21 19:01:00终止契约还是解除契约?二者不同。你应该先看当时契约约定为主。
陈述客观事实且有相当理由确信其为真,非恶意中伤、造谣、或明知不实仍予以散播、报导,且与公众利益有关,非涉及对方私德,此乃有凭有据之合理客观描述,自不与诽谤罪有任何构成要素之连结。表达主观感受之部分,也不以情绪谩骂或脏话粗口方式表达,自不构成公然侮辱。多去上网做点功课,你就知道这个完全没事,他可以告但不一定成。我个人觉得是一定不会起诉,甚至检察官直接退件,唬你而已,懂法律要告的人,不会通知你他要告,等你知道的时候,已经是警局到案说明通知了我不是法律专门人,像你一样遇到问题自己研究,但是我发现你对法条的理解跟法律用语的表达有点怪怪的,所以好像有点错误焦虑、把能赢的仗打孬了,建议你去找懂法律的朋友、或是理解力好一点的亲友一起处理这个事情;至于律师我觉得不用,毕竟这也才一丁点大的小事,律师费可能都比你能求偿的费用高了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20-03-22 18:14:00这条罪没啥好怕的,顶多易科罚金。而且如果你确实是顾客就出示证据,主张合理评论,没啥大事,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