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去年11月1日我老婆发生车祸,状况为: 我老婆自巷口出来 , 在十字路口
与对方擦撞,对方一出车祸就说要叫救护车。警察做笔录时,说对方骨裂。
后续也申请初判表,判定内容为:对方无肇责。
事后,我们联络对方希望合解。
一见面,对方就说初判表判定为我方全部的责任 , 希望赔偿费用如下:
1. 医药费由强制险理赔 , 这是小钱可以不在意
2. 对方在亲戚租的店面上班,因受伤无法去店面上班,故店租费二个月要我们负担,
每个月二万元店租 , 计四万元
3. 对方的月薪:二万元 , 二个月计四万元
4. 对方机车修理费,自车祸至合解当天,已过二个月,还未找机车行估价,原因:
等我们一起去机车行估价
后续我们决定不进行合解,电话通知警察进行调解,但至今日还没收到通知单。
想询问以下问题:
1. 对方从车祸到现在,未曾主动联系我们 , 而我们在与对方协调合解后 ,
曾联络对方几次 , 但对方都不接电话 , 这样被动的方式 , 若是上调解或
法院,这些的行为态度对我们是有利的吗?
2. 曾想过干脆就拖过六个月刑事追诉期就好 , 因为我们不是不想处理 ,
是上述要求的赔偿金额不合理 , 对方态度又很被动 , 也认为是我方全部的错,
若是追诉期后,对方要追诉民事责任,要依据什么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