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8/12/10,当下双方的状况:
对方:左脚流血,有缝2.3针,1小时后就出院回家
我:肩膀挫伤、大腿瘀青擦伤,也有报警做笔录,我们双方只有保强制险,当时的状况是这样:
我方直行车,快骑到十字路口时(无号志、有画网状线)对方从右侧支道骑出,看到的时候紧急煞车但还是撞上了,车速大约50左右,当下看到对方有流血就先关心对方有无头晕或其他不适状况,确认后立马叫救护车跟警察前来处理,对方有送医。
二、问题:
1.当天对方去医院之后不到2个小时就回家休息了,我验伤完就去对方家关心伤势,之后我有打电话给对方问说如何处理,讨论结果是等他康复之后再来谈。但之后我有播几通电话给他,但没接,就想说等他慢慢康复,中间就都在忙工作的事情,到昨天3/18他突然打来说怎么都没有关心他?(我也有受伤他怎没来关心我..)突然换她女儿说:现在年轻人做事情态度都这样?...我整个很无奈,好像错的人都是我一样,请问我这样没关心很不道德吗..
2.对方说要进行调解,但我说有诚意要先和解,能简单处理就简单处理,他没车损,所以强制险给付医疗费即可,但他一听到我有车损要给付费用(2300元)就说那不用沟通了,直接送调解,还说可以我伤害,而且还问我去看监视器的用意是什么,口气一直很差,想请问我这礼拜跟对方谈和解该怎么主张车损的部分?对方医药费就强制险给付,但对方感觉就是要钱的..
3.对方我过失伤害,我也能反告回去吗?过失伤害的影响很大吗?
不好意思打那么多,麻烦各位大大帮忙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