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这样算公然侮辱吗

楼主: plzeatolives (plzeatolives)   2020-03-17 19:49:31
若违规会删文
我在ptt上发文,文章提到我去就业服务中心
楼下有人推文
:“垃圾畜生废物难怪失业 根本鲷民”
下一句他补充
:“前段话针对言论”
请问这样构成公然侮辱吗
虽然他说是针对言论
但讲“畜生废物”后面还说我“难怪失业”
我看了挺不舒服
觉得是对人....
先谢谢大家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0-03-17 20:08:00
提告是你的权利,法院才能给你答案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3-17 20:59:00
看法官 前阵子翻到一个案例 "去吃大便"成立公然侮辱后来觉得好奇再查了一下 发现吃大便被判的有够多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3-17 21:45:00
觉得有点浪费社会资源,但提告是你的权利,看缘分。双方都没钱委任律师,他也不是有钱的盘子,为何?要道歉?讨公道?给教训?拿赔偿?目的在哪?讲白一点,他没钱赔也烂命一条死不道歉,有差?(与伤害告诉不同,侮辱的定义台湾首看双方地位。他不是咖,你也没名气,实质没损伤=小孩子吵架。以前大家不懂,你可以拿提告当让对方踢铁板道歉的武器现在就算真踢到铁板却仍不怕死不知危险的智障很多很多浪费时间就算不委任律师也有金钱付出,找智障讨公道?(你都知道对方智障,有没有法院认证有差吗?
楼主: plzeatolives (plzeatolives)   2020-03-17 22:23:00
谢谢建议,你列的那些理由都是吧!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3-18 22:50:00
你的ID跟真实世界没关系这种的几乎告不成要能和真实世界的人连结才可以也就是说,大家都要能知道这个id后面代表谁只是浪费时间跑地检署而已^不然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3-18 23:42:00
那个……楼上说的因个案不同还是可能出意外……简单说,怕就谨言慎行,爱呛就不要怕承担风险。本板某人、我(还没机会确认)、某些ID因为有诉讼前例。前例判决已认定,后面就算我们有眼不识泰山也可能成立。本板前板主似乎也是因此被提告被通缉的XD
作者: wilsontai (威尔森)   2020-03-22 10:19:00
不能成、小孩吵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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