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的台湾又发生了随机杀人案件
在媒体的大肆报导下焦点又开始放在一些关键字上
有钱人家小孩 , 自称解离性人格 ,要废死联盟出来表示意见等等
不过这篇不是想讨论这些
而是在查询资料的过程中
看到已经废除死刑的德国
立法用了另一种方式
所谓的“安全管束”
也就是对于认为有高度危险性与再犯可能的已服刑完的犯人
限制他的行动范围之外
并安排一个人在一定的时空之下
监视他 或是定期评估他的危险性
如果在长期定时的分析评估上
认定该员危险性等已降低才解除
这个制度感觉不错
不过耗费的资源费用高
有人对这个制度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与分析吗?
觉得台湾可以引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