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上周碰到一个法律案件,想请各位给我一些意见。
最近因为家里土地纠纷,跟我大伯有些不愉快。上星期我到大伯家公寓大楼,跟警卫表明
我要到大伯家找爷爷,警卫同意我上去。接着我到大伯家,爷爷帮我开门,我跟爷爷拿了
房屋所有权状和身分证后就离开。傍晚大伯下班回到家,得知这件事情后打电话跟我说我
这样算侵入民宅,他准备要告我。
我想请问各位板大,我虽然没有告知大伯我要去找爷爷拿东西,但我到大楼警卫室有告知
警卫大哥,警卫大哥也同意我上去。接着我到楼上大伯家,是爷爷帮我开的门,我拿到文
件就离开,这样还算侵入住宅吗?
不好意思,再拜托好心的板大给我一些意见,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