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今日收到行政文书
此商品是美国超市贩售
https://i.imgur.com/xjRbOtr.jpg
https://i.imgur.com/GzEBhc1.jpg
因为包装上有organic字样
标题就打了有机花生酱
因为是代购且销量是0
根本连买都还没买
查了相关法条
罚款从最低6万到200万
我只是兼差想要补贴生活费
而且根本没有人跟我买啊!!!
这样的罚款有符合比例原则吗
请问不知情或是初犯有可能减轻或是不罚吗
最近一直被检举
前几天才去卫生局约谈
关于上架保健食品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
也是从国外带回来没有申请输入
最低罚3万
这两条可以合并处理吗?
我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谢谢各位回复
提供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