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跟朋友有债务问题,因本票的日期到了,但对方却没还钱,想提强制执行,
因是第一次书写,有几个字段不确定,怕写错被反告......故上来请教各位大大,还请不
吝
赐教。
Q1: 图 1 中,“送达代收人”与“送达处所”是什么呢?
图 1:
https://i.imgur.com/tLwFYgZ.jpg
Q2: 图 2 中,左侧的“法院公鉴”,那边看似一个要填写的字段,是填办理的法院吗?
Q3: 因执行状皆亲自填写,故图 2 中,右侧的“具状人”与“撰状人”皆签我的名字吗
?
图 2:
https://i.imgur.com/tPcfqR2.jpg
Q4: 图 3 中的“请求金额”是填什么呢? (若欠款金额为 x)
Q5: 图 3 中的“提示日”是什么意思呢?
图 3:
https://i.imgur.com/uVzEF3A.jpg
在此先感谢大大们的协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