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大家好 从来没遇过这么无理无解的网络购物经验
我在虾皮贩售“海外水货220V电压的二手咖啡机”
然后遇到一位天兵买家 他买回去插110V电压 机器显示警示灯
就一直跟我吵说机器有问题 他说这台用110V电压就可以了
然后说他打给台湾代理商表示是水温有问题 并非电压
但经过我亲自去电后 代理商表示电压不符合也会出现警示灯
接着买家就是一路强辩他有用变压器、后来又变成插座本身就是220V
但是请他拍照都拍不出来
他手边既无变压器、插座的数目跟厨房现场老旧程度也不会是220V
于是买家在邮局送达后的第七日提出退货退款请求
他说机器一直出警示灯无法使用
我答复道:
这台机器是220V电压 买家不断使用110V电压当然无法驱动
恕无法同意退货退款
结果过几天后虾皮竟然多次来信要求我直接提供七天鉴赏期
我反驳说我根本是二手出清、且商品为电器、也不是企业经营者
结果虾皮回信跟我说“争议小组认定我是企业经营者,所以适用”
我查了一下网络上的案例 其实有很多人都被虾皮强制提供七天鉴赏期
虾皮也没有在管你到底卖多卖少 他就是直接引用消保法叫你提供
甚至常常自行派车跟买家收货退款 再逼卖家自行出运费跟虾皮领回货物
https://reurl.cc/alodEl
https://reurl.cc/8lKXz4
问题:
1
虾皮自己都不遵守自己提出的FAQ https://reurl.cc/lLqya6
“如果卖家是一般民众,且偶一为之或是将自己不需要的用品
透过虾皮出售给别人,不是以此为业者,则卖家可能就不属于
消费者保护法所规范的企业经营者。”
且“买卖双方对于是否适用消保法七天鉴赏期有争议,得选择
依虾皮退款与退货政策进行处理,或寻求相关主管机关作有权裁决。”
这里说买卖双方得选择主管机关作判决 根本无法选择
虾皮迳行处理及认定卖家就是企业经营者 凌驾于行政院消保会及法院
2
虾皮自己都不遵守自己提出的FAQ https://reurl.cc/9zj3xj
“七天鉴赏期指的是犹豫期而非试用期喔!商品须在完整、
未使用状态且可还原状态下才能进行退货。”
买家用了我的电器 还用错了插错电压 产品已存在疑虑
既然用了 还可能用坏了 根本不符合未使用状态才能进行退货
3
很多消费纠纷都有提到 电器鉴赏非试用 https://reurl.cc/yypvlD
除非你插了电发现瑕疵还有转圜空间 但我东西根本正常无误
买家又自承拿110V电压去插220V电器 很有可能好的也被插到坏的
很多购物网的企业经营者都没在退已使用的电器了
怎么虾皮强迫一般民众偶一为之出清二手品 被用了还可以被退货?
4
消保会关于第三方支付的解释 https://reurl.cc/yypvlD
“业者应载明消费争议采用之申诉及处理机制、程序及相关联络资讯。”
结果虾皮根本鬼打墙 提供一个退货退款系统供买卖双方解释
结果买家自己乱插电压无法使用 就说产品故障要退货
经过卖家解释后 按钮也只有退款一途 并没有拒绝 仅能等虾皮判决
电子邮件也是命令卖家须主动联系买方退货退款 还要对话及物流证明佐证
但是又说超过期限虾皮将迳行退款予买方
所以说卖方根本没有任何解释权利 没有任何机制、程序可以捍卫权益
仅凭虾皮认定卖方是企业经营者
5
请问第三方支付的角色究竟是?
在以往的想法通常就是把钱保留住 等待双方确认以后就拨款
但是第三方支付应该不能被拿来处理收货后的争议吧?
银货两讫后就已经付完责任了 怎么会被拿来箝制卖方应取得的权益(款项)
6
请问虾皮上的买卖双方 究竟存不存在民法的买卖契约?
如果有 那即使虾皮迳行退款与买方 不把钱交予卖方 强迫卖方退货退款
那也不影响民法上的买卖契约 不是吗?
因为买卖契约存不存在 不是虾皮自己认定的吧?
不然每个第三方支付都可以超然的处理任何争议吗 只因为钱在第三方手上
7
我看了一下消保法的七天鉴赏期解释 https://reurl.cc/yypvjM
“通讯交易或访问交易之消费者,得于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务后7日内,
以退回商品或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
或对价。但通讯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项但书合理例
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也就是说 七天鉴赏期的效力在于 他可以强制解除民法上的买卖契约
可是问题出在如何认定是否适用此条文
我参照了很多讨论 我就是很单纯的出清二手电器 怎么会符合本法呢?
如不符合 我的买卖契约就应该继续存在 是吗?
那这样无论买方或是虾皮 至今没有把款项给我 是否构成债务不履行呢?谢谢
※ 编辑: PIayStation (223.140.89.86 台湾), 02/07/2020 20: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