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熟悉法律的专业人士
我们家租屋做生意,做吃的
已提出退租约1-2个月,也已把东西清空清洁
之前厨房不小意外有些损毁,已全部修复
中间当然房东三番两次挑东捡西挑毛病,我们也处理完毕。
房东最近一次反应问题要我们处理前,我们也跟房东确认是不是最后一次了
房东也说是~~
然后,我们因为开店做生意摆桌,墙壁多少有些地方比较脏,所以之前有先用油漆擦过
但没想到房东近日又打电话来说我们的油漆颜色不对,要我们处理.....
我们实在是觉得没完没了......不知道会不会陆续有其他问题跑出来要我们处理
押金也还在房东那.....
租屋条约里有说自然损毁,由出租方负责修缮。但也有一条说要退租要恢复原状。
请问这种情形下,要理房东吗?
P.S 房子他们现在似乎已经租出去了
谢谢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