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存证信函收件人名字写错还具法律效力吗?

楼主: ls4860 (我是熟番)   2020-02-05 14:58:34
因为跟就职公司有劳资争议
公司有违反劳基法的部分
所以提出违法的事项并且依劳基法第十四条不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寄出存证信函通知公司
但是今天再次看自己存查的存证信函时
发现把公司的名称打错
目前有邮局对方收到存证信函的双挂号证明
还有跟公司有寄email确认收到存证信函的证明
请问这样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没有的话我是不是需要再补寄一次正确名称的存证信?
作者: yesohya   2020-02-05 17:13:00
陌生人跟妳说有 妳就相信心里不会毛毛的?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2-05 17:40:00
存证信函的用途是想证明你找错人还是写错字?难怪全家天天在征才(喂)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0-02-06 09:51:00
真担心就重寄一次阿,几十块钱买一个安心很便宜阿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2-06 22:38:00
你连公司名称都不知道吗? XDhttps://findbiz.nat.gov.tw/事先就要问,不是事后才问。查询完毕之后,再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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