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想请问
大致内容是
祖母要把名下一栋房子赠与给我
爸爸有负债
但因为有上网查询法条
1148-1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二年内,从被继承人受有财产之赠与者,该财产视为
其所得遗产。
意思是说若不幸祖母在赠与我房子两年间过世,这间房子会被视为遗产,这栋房子将来会需
要拿去抵销爸爸的债务吗?(我的认知是若这笔被视为遗产,依照继承顺序我是不能继承这
间房子,最后房子必须让爸爸继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2-05 09:52:00那是遗产税在算的基础,跟财产处分无关法条修改是为了约束逃漏税,再者,你也不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顺位在你爸没挂之前,轮不到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