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yferrari (有点喜欢妳.....)》之铭言:
: 本人在约半年前开车与一位大婶(他骑车)发生擦撞
: 肇责比是我7:3
肇事主因+过失伤害。
: 对方当天去看了医生没住院 诊断证明:挫伤
: 结果2-3个月后第一次调解
: 对方‘自己’说:医生建议她休养3-6个月或一年??????
: 而且也说现在都不能久站没办法工作(他是家庭理发)
: 他要求16万!!!!!
: 我:?????蛤???挫伤欸!!! 重点是医生根本没这样开......
: 所以我根本不接受 调解无果
: 第二次........
: 后来今天又开了一次 这次很有诚意的白纸黑字‘自己’写了一堆还有‘失能6个月’
: 洋洋洒洒一共要30万........ = =
: 谈到最后他的底限是6万 一个挫伤要我赔6万我当然不能接受
: 因为对方一个挫伤可以半年看医生看了1万多(我没注意去看有没有健保)
: 还有他也直接说要我赔钱又要请保险(强制险)
: 调解委员也说了什么失能、精神赔偿就不看了
: 他们算一算问我2.1万可以接受吗?我回答可以 可是对方不要底限就是6万
: 所以现在双方打算进入司法程序
: 请问被告过失伤害被判的期刑大概是多长?会缓刑吗?
: 我不是不想和解啊!对方根本就是把路上的汽车当成肥羊吧!我看
因为你的态度太哈囉,所以我也只能哈囉哈囉哈囉。
有骨气一点硬起来!
法官问你什么就拍桌子回答他:
“是在哈囉!”
不要再发问了,我们只会回答你:
“是在哈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