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工程承包商用到大陆非法劳工

楼主: LMHK (No one sleep in Tokyo)   2019-12-05 00:03:28
各位大大好
想请问一个问题
我找了一个有台湾身分证的大陆人(A)来帮忙做室内的装潢的拆除
同时A君说要另外再找3个人来做这个工程才可以,我说让他去找
结果这个有台湾身分证的大陆人找了3个没有台湾身分证的大陆人(BCD)
来帮忙做这个工程,但是我并不知情同时工程款也都是直接付给A君
并且在A君领工程款的时候都有请他签名。
最近调查局来查到我的工地,把BCD带走之后同时还把我列为犯罪嫌疑人
用侦字案来进行侦办,请问我该怎么办?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9-12-05 07:52:00
A人去哪里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9-12-05 08:27:00
找律师啊…再省就等判决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12-05 12:22:00
最好你请人都不知道对方底细不怕死而且听不出口音不知情。睁眼说瞎话,还不想请律师,还想脱罪?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12-05 13:58:00
这种又不用保劳健保 有谁会去查每个人居留资格吗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9-12-05 14:21:00
所以你是业主还是包商?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19-12-05 15:13:00
三包以后就管不到底下的人的情况了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12-05 15:23:00
室内装潢不会只工作半天,不管大案小案业主不会不知。讲白一点,私人承包或大案委托都一样,不可能不知情。没劳健保的私人小案,没投保也违规,遑论非法外劳。三包以上也不是规避借口,谁出事谁负责,知情也要查。没证据或无责任才没事,有证据有责任也算共犯架构。小包领班、设计师、业主、营造主任,谁都怕出事。如果是A未征询同意私下偷偷用BCD才可能豁免。不论是A主动帮BCD还是其他人要A找的影响不大。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12-05 16:32:00
犯罪嫌疑人 <- 犯啥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05 20:04:00
劳务承揽不需要管对方派谁and 保险什么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12-05 20:34:00
还是那问题,发问人被列为“什么犯罪”的嫌疑人?如果那些工人在外面和别人吵架或打架或者偷抢拐骗,关你啥事? 问问题不讲清楚就无法正确回答。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19-12-06 21:42:00
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议找一下律师帮忙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9-12-06 23:56:00
就业服务法第63条 除非你能证明那个帮你找人的骗你如果只是你没过问 我觉得至少有15万要缴给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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