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各位大大,您好。
代朋友询问,如主旨。
我的朋友因为时运不佳,有一民事诉讼,已经进行一年多了。预计11月份还会出庭进行言
词辩论,但是近日突然发现他的对造所委任的主要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自己),因涉及
其他地方的刑案一审被判刑,目前到高等法院二审上诉中。
想请问:
1.这样的律师能够继续为欠我朋友钱的人服务吗?
2.在诉讼程序上,我朋友能够运用何种方法,来使得他的民事诉讼更有顺利得到判决呢?
这些方法,通知有何利弊得失呢?
3.我朋友的民事诉讼与这个被告委任律师自己所涉及的刑事诉讼,目前评估上,都有及大
的可能打到三审。
期盼各位大大能给予小妹的朋友实质的看法与建议。如果,有提供的资讯,需另外涉及隐
私的部分,才能够提供建议,请惠赐站内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