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晚上9:30左右 我在我家附近的T字路口过马路
斑马线绿灯, 我前面四五个人在过 我自己隔着几步距离 独自走在最后面
此时与我平行方向一台车要左转过来 但他完全没减速礼让
而且在车头弯过来时还疑似有加踩油门
就在我眼前 车头正中心对着我 我很确定他看到我 但还是持续加速
最后在我面前 差半秒就要撞上 我加速跳开还大叫一声 (速度有够快..)
此时车身距离我十公分吧 然后隔着玻璃看到一个年轻人 一边瞪着我 加速离去
我觉得很怒 回家马上就想上交通大队检举未礼让行人,
但网站没有提供影像跟车牌无法举发
接着我打110请求帮忙 警察跟我说 要举发要自己提供相关影像以及车牌
接着请我转交通大队协助 尝试获得监视影像
我又打电话请交通大队协助...
交通大队说他们调阅监视器 一般是用在刑案 不能用在检举交通违规
如果我要检举要自己录影...
他知道我这种状况很吃亏因为不可能边走边录影, 所以请我明天继续转其他单位协助
我说明如果当下那半秒我没跳开 现在我人早就在医院了
结果我却任何反制举发方法都不行?
交通大队的人说明这状况对我会比较吃亏
他是建议我最后如果无法调阅 也只能去最近警察局报案
当作刑案处理比较有机会 (杀人未遂吗还是怎样)?
想请问各位版友, 以上这种情况发生我是不是也只能自认倒楣了
对于这种刻意未礼让行人的检举 当事人根本不可能举发(因为没影像)
我只能选择被撞报案 或者跳开 任由驾驶离去 自认倒楣
是否这种状况根本无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