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块建地,当年爸爸分到时,该建地进出时需先经过他堂弟的土地,当时他们是以七
万七千元订约说给我们土地进出的使用权。
但是后来他堂弟已经把土地卖给第三人,对方并不知道之前有这个合约存在。
现在爸爸想要卖掉他的建地,但是担心这个第三人会以他的土地权名义,不同意我们进出
,产生日后建地买卖纠纷。
想请教一下
1. 对方能否以土地所有权理由,不同意我们进出
2. 爸爸跟堂弟当年的使用权合约,是否还有效力
3. 我们是否一定要先跟买家告知有此状况,不告知有否法律责任
最近家人为了此时苦恼中,希望有专业法律建议,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