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交通管制10月上路的问题

楼主: maniaque (maniaque)   2019-10-11 19:20:01
※ 引述《bird1140 (牡羊座的鸟儿)》之铭言:
: 抱歉法律版首po
: 排版不好请多多包涵
: 想请问一下
: https://i.imgur.com/wC0gQ4o.jpg
: 假设我在观光景点附近帮忙指挥交通会触犯这个法律吗
: 10月上路的法规
: 主管很怕我们吃罚单
: 叫我们不要在马路上指挥交通带观光客去别的停车场
: 但导致我们的整座山都动弹不得
: 有司机开窗户直接国骂为什么不去山下管交通
: 我们以前是可以的...但现在这条法律...
: 打工很久了
: 看到大家塞车
: 好难过...主管也无奈...
: 请各位ptt大神帮帮忙解惑一下了
: 4天连假观光胜地叫苦连天啊...
: 呜呜呜呜
[不要曲解法令]
那一条是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1项1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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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2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责令行为人即时停止并消除障碍外,处行为人或其
雇主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罚锾:
十一、交通勤务之警察、依法令执行指挥交通、交通稽查任务及各级学校
交通服务队现场导护人员以外之人员,于道路上拦阻人、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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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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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到 成罚的要件吗?? [拦阻人车通行]+[妨碍交通]
妳们预计想做的事情,是否同时符合这两个要件?? 妳们要自己去判断
照你现况描述,我不认为会被开罚,当初这个保全拦车,也是为了自己
公司车辆进出利益,而阻拦道路上通行车辆,强制人车停止以利公司
或社区住户车辆 "方便进出"
有发现到关键原则吗? "因私侵公"(因私益而侵犯公众通行权利)
照原PO文章内容,比较像是一个大型的风景游乐区,应该没错吧.
毕竟原PO都讲了 [我们的整座山],
本来就有权力去做这些交通疏导的事情,因为客人上门,
就是你们家要让人家好来好去,好吗?
更重要的 "这是责任"好吗??
地方分局没有要求你们公司针对连续假期,可能到访的人潮,
应该要提出对应的交通维持计画吗??
没有规划停车场??
没有规划 接驳车?
没有规划进出动线??
没有规划交管点??
交管人力配置?
警力配置?
没有开协调会议??
这地方分局太随便了啦~~~~
就像那些百货公司还是一些大型卖场开幕时,根本没做啥交维,
也是被地方政府警察局干翻天
这些厂商只会做生意,交维根本放生,操死警察.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0-11 23:53:00
拦阻行人让住户车辆通行即构成本条妨碍交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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