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版内专业人士,责任方A 导致邻方B家中漏水,若B除了恢复原状的损害赔偿之
请求外,尚要求A给付B所请的抓漏师傅,因误判/经验不足所误凿了B 其他墙面/水
管的恢复原状的所有修复费用。
(我家水管渗水,导致隔壁漏水,隔壁第一时间不知道是我们水管的问题,所以找了
师傅凿墙,后来找到问题发现是我们的问题,第一时间我们就找了一位抓漏师傅共同
协助判断。当发现问题是我家的水管时,我们立即关闭水阀止漏,即漏水问题解决。
但关闭水阀虽立即治标,但不治本。过了几天我们找了水电工到我们家施工,施工
过程完全没有动工到隔壁家墙内及水管,问题就根本地解决了,我们自己这边动工
的费用是1000元。我们此时二度向隔壁表示愿意支付他们打墙的费用。并且带领我们
找的师傅到隔壁查看情况,主动表明愿意替隔壁的墙恢复原状,但隔壁拒绝,称自己
有自己请的师傅可以完成后续的还原工程。
隔壁为上述拒绝意思表示的当日晚上,送一份报价单到我家,报价单费用达19000,
其中包含因为需要凿墙要移除前方柜子的拆装费5000 (这个我们没话说,这个我们
会支付),但是另一项14000元是"墙内水管渗漏修复",即因为凿墙和修复的所有费用。
我们的疑惑在于,当初隔壁因为不知道是我家漏水,他们师傅为了找问题,把墙大范围
凿开,我们询问过业内经验丰富的水电师傅,像这样的案例,实无须如此大范围凿墙,
且就算真的有需要这么凿墙,整个凿开到复原的费用至多8000元,隔壁师傅的报价明显
高于市价,我们对于隔壁要求支付这笔14000元的费用感到不解。)
请问:
1. A若拒绝支付他方(B找的抓漏师)施工过失所造成B损失之费用,A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与责任?
2. B请的施工工班报价明显高于市场水电工施作行情,A是否得于协调过程中要求由A自
找的工班来施作,以求恢复原状为原则?
烦请专业的版友们进行解惑,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