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标题而言,卡债是属于妈妈过世前的消费或借贷行为,不是过世后。
所有人都一样。
卡债或债务人死亡,债务与财产就只有继承与抛弃继承,不会凭空消失。
※ 引述《jevv5213444 (ウサギ)》之铭言:
: 妈妈于今年二月初离开
: 继承人只有我和弟弟
: 陈报遗产清册、遗产税申报等相关程序我都走完了
: 最近收到某花银行寄来的支付命令
: 我去异议之后
: 法院又寄了简易庭辩论的开庭通知书
由于旧法规不合时宜,而且后来债权与卡债纠纷非常多,民法已经修法。
以前是当然继承,所以需要办理限定继承或抛弃继承。
修法成限定继承,不论继承人是否知情或有能力,所继承的债务至多只会等于继承财产。
换句话说。
你们家想不想抛弃继承、想不想认帐,都没关系,就只针对债务人财产与债务关系。
债务人有钱,你们也赖不掉等额的债务。
债务人没钱,你们没财产继承也不会继承到债务。
讲白一点。
如果有剩钱可以继承,也赖不掉债务可以规避不处理。
如果没剩钱可以继承,外催或银行也无法找你们催收。
: 想请问的是
: 我从毕业到妈妈离世之前都是没有工作全力照顾妈妈
这一句有点多余。
撞死人的司机驾驶,是不是孝子有影响他犯罪行为与事实吗= =?
: 而我弟弟则是打工自己照顾自己偶尔还会给妈妈生活费
这两句的多余如一起看,出现一个你自己挖洞的问题。
你的生活费哪来的= =?
妈妈的医药费又是哪来的?
: 因此当时丧葬费的支出我和弟弟一致决定用遗产支付(因为根本负担不起)
: 也尽量把价格压低了 自己还贴了钱进去
你没有工作,全力照顾妈妈,所以有孝亲奖学金申请吗?
你哪来的钱贴进去?
刮刮乐还是卖血卖肾?
: 相关的收据我还有留存
应该用不到。
: 不知道是否哪天辩论时
你想跟谁辩论?
: 我将相关的证据提出之后还需要还钱吗?
要!
要!
要!
而且你所谓的相关证据影响应该不大。
: 还有银行一直寄缴款通知书好烦啊
: 我该打电话过去讲清楚吗?
该。
而且搞不清楚的不是银行,是你。
二月过世,你们不在“三个月”期限内办理抛弃继承。
【我记错的部分已更正】
你们能继承多少财产,就要处理多少的债务。
而且你们自始至终一定知情,否则债权银行的债权是可能消失的。
你们可以继续拖延逃避。
利息只会增加不可能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