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于今年二月初离开
继承人只有我和弟弟
陈报遗产清册、遗产税申报等相关程序我都走完了
最近收到某花银行寄来的支付命令
我去异议之后
法院又寄了简易庭辩论的开庭通知书
想请问的是
我从毕业到妈妈离世之前都是没有工作全力照顾妈妈
而我弟弟则是打工自己照顾自己偶尔还会给妈妈生活费
因此当时丧葬费的支出我和弟弟一致决定用遗产支付(因为根本负担不起)
也尽量把价格压低了 自己还贴了钱进去
相关的收据我还有留存
不知道是否哪天辩论时
我将相关的证据提出之后还需要还钱吗?
还有银行一直寄缴款通知书好烦啊
我该打电话过去讲清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