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uipo ( )
2019-08-08 03:42:31我决定诉诸法律行动
首先我先去警察局报案 用诽谤罪告发
告投诉我的女读者
警察势必要去要求图书馆调监视器 先去找到投诉我的女读者 图书馆有义务要配合调查
再者也可以透过监视器看到我是否真如女读者所述有做出公然猥亵之行为
如果没有 那很抱歉 女读者的确触犯了诽谤罪
诽谤罪: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
其方法并无限制,不问是言语或行动,且指摘或传述不以公然为必要,
纵然是私相传述,亦得成立。
损毁我名誉 并且让我进图书馆的权益受损 并且指摘且传述于图书馆员之间
这很明显犯法了
就算事后图书馆还是合法不让我入馆 我还是可以得到正义伸张
而且我会告到底 绝不和解 刑事附带民事
ps:就算我没有物证 录音录影 我也有人证 图书馆员 监视器都有拍到我被约谈的情形
※ 引述《JustSad (职业被告)》之铭言:
: 事出必有因,而且不会没事一群人都卡到阴指着你。
: ※ 引述《huipo ( )》之铭言:
: : 小弟在准备国考,会去大学图书馆看书,今天也一样去看书,看到一半突然馆内的人两位
: 我以前也常跑过某大学图书馆,而且常坐不住跑出去透气或打羽球。
: 从未被制止或约谈。
: : 把我叫出去,我也在不知任何情况下被约谈,他们说我在馆内做不雅动作被女读者投诉,
: : 所以要禁止我入馆,我黑人问号,第一,我没有做,第二,我问他们什么不雅动作可以描
: : 述吗?他们一直不说,第三,我说可以请被害女生报警调监视器画面,他们却左右而言他
: : 说不想把事情闹大,于是争执不休的状况下,他们出大决说图书馆内规有权拒绝任何人入
: : 馆,然后就把我身份证丢给我叫我滚了,请问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我只想入馆看书啊
: : ,我真的莫名其妙,就被人格侮辱了
: 故事情节有两种可能:
: 1,你有令人讨厌或误解的举止,未必受害者想报警,但有向馆方反应。
: 2,你被女生诬赖指控,未必你有怪异举止出现,但你可能辜负得罪她。
: 这里是法律板,依法论法。
: 1,大学图书馆的使用权,确实如板友所言,校方与馆方有权让学生优先使用。
: 你如果想唸书,还有很多市立图书馆,也可以去网咖、咖啡厅、便利商店、K书中心。
: 简单说,并无任何法律规定大学图书馆一定要给民众当个人书桌。
: 2,人格侮辱的疑问,就算你有当时的录影录音都未必能提告妨害名誉,何况你应该没有。
: 馆员是因为有人投诉,并不是恶意中伤或想损害你名誉,而且是请你离开不是公开指责。
: 简单说,大庭广众指责你或私下请你离场不一样,你是否越想越不对劲都一样。
: 除非你的外貌让馆方觉得很猥亵,或者馆方看外来者都觉得色色的?
: 大学图书馆的馆方不会那么无聊没事找事出来刷存在感要请你离开。
: 不是你以前抛弃过的女生考上这大学是在学生,恐怕就是你有诡异举止引发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