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莫名奇妙被图书馆赶出去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8-06 18:25:19
事出必有因,而且不会没事一群人都卡到阴指着你。
※ 引述《huipo ( )》之铭言:
: 小弟在准备国考,会去大学图书馆看书,今天也一样去看书,看到一半突然馆内的人两位
我以前也常跑过某大学图书馆,而且常坐不住跑出去透气或打羽球。
从未被制止或约谈。
: 把我叫出去,我也在不知任何情况下被约谈,他们说我在馆内做不雅动作被女读者投诉,
: 所以要禁止我入馆,我黑人问号,第一,我没有做,第二,我问他们什么不雅动作可以描
: 述吗?他们一直不说,第三,我说可以请被害女生报警调监视器画面,他们却左右而言他
: 说不想把事情闹大,于是争执不休的状况下,他们出大决说图书馆内规有权拒绝任何人入
: 馆,然后就把我身份证丢给我叫我滚了,请问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我只想入馆看书啊
: ,我真的莫名其妙,就被人格侮辱了
故事情节有两种可能:
1,你有令人讨厌或误解的举止,未必受害者想报警,但有向馆方反应。
2,你被女生诬赖指控,未必你有怪异举止出现,但你可能辜负得罪她。
这里是法律板,依法论法。
1,大学图书馆的使用权,确实如板友所言,校方与馆方有权让学生优先使用。
你如果想唸书,还有很多市立图书馆,也可以去网咖、咖啡厅、便利商店、K书中心。
简单说,并无任何法律规定大学图书馆一定要给民众当个人书桌。
2,人格侮辱的疑问,就算你有当时的录影录音都未必能提告妨害名誉,何况你应该没有。
馆员是因为有人投诉,并不是恶意中伤或想损害你名誉,而且是请你离开不是公开指责。
简单说,大庭广众指责你或私下请你离场不一样,你是否越想越不对劲都一样。
除非你的外貌让馆方觉得很猥亵,或者馆方看外来者都觉得色色的?
大学图书馆的馆方不会那么无聊没事找事出来刷存在感要请你离开。
不是你以前抛弃过的女生考上这大学是在学生,恐怕就是你有诡异举止引发恐惧。
作者: yesohya   2019-08-06 18:27:00
有些庙宇也有图书馆
作者: pk0943 (.)   2019-08-06 18:52:00
ptt很多人问问题都会把事实保留,女板,婚姻板超多的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19-08-06 18:57:00
不只PTT啦,实务上也常常一堆委托人保留的,诉讼中中对造突然迸出一个一刀毙命的证据,去问当事人,当事人还给你打哈哈装傻,这种真的会晕倒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8-06 19:05:00
上次跟我们公司约聘律师吃饭聊天。听到很多傻眼案例就是这样。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8-06 19:22:00
楼上能分享几个案例吗?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8-06 19:25:00
比如一个因为普通吵架就告对方侵占的。还提出购买证明佐证。结果发现对方汇款时注计【请xx代购】。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8-06 20:58:00
感谢分享 :)
作者: huipo ( )   2019-08-06 22:23:00
我为了自清 还叫他们报警调监视器 也被拒绝 我觉得问号而且我大多时间在睡觉 我没梦游症叫他们明确说出什么不雅动作 也吱吱呜呜说不出来 怪哉无冤无仇被人指控的感觉真的很差有没有可能是找错人 或许真的有猥亵男 但是另有其人
作者: pk0943 (.)   2019-08-06 22:41:00
前一篇说是幻想文,这篇还解释?
作者: huipo ( )   2019-08-06 22:46:00
这篇是真的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8-07 03:18:00
如果有人偷拍你妈妈大腿,你觉得对方正常吗?大多时间在睡觉<怎么翻供了?去图书馆睡觉= =?要嘛就是狡辩之词,要嘛就是真的睡着……真的睡着,可能打呼扰人,或睡姿不雅动作。(题外话,我就目睹过睡姿会猥亵动作的奇人。)不论假睡真睡,图书馆是供学生阅览,不是给民众睡觉。就算是校内学生真睡被请走都算合理要求了。何况还有假睡猥亵的嫌疑,有没有证据都一样,滚!(我比较好奇的是,拍这种照片有什么满足感?成人展不会去拍好拍满吗?想看不会去看小笠原祐子哦?)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9-08-07 04:59:00
有没有可能是睡觉占了人家学生的位置,学生要用但位置不够,又或是呼声太大打扰到其它人?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8-07 06:20:00
睡觉太吵或者睡相猥亵啥的,倘是本校学生,会因而被取消进入图书馆的资格还是仅该次会被逐出?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8-07 06:47:00
半夜醒来查找到的资料https://i.imgur.com/SkvMBls.jpghttps://i.imgur.com/yUBzcol.jpghttps://i.imgur.com/hy9Fmk4.jpghttps://i.imgur.com/5qLdbFE.jpg跟六楼的所言的当事人一样都是装死族。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8-07 09:03:00
没关系啦。一事归一事。反正【大学图书馆】的确是可以选择是否开放给一般民众。如果对方不开放也不能方便当随便。可以去【公立图书馆】。这服务对象就是一般民众。不能无故拒绝。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8-07 10:57:00
大学图馆选择得选是否开放给一般民众无疑,但已选开放者,能否无正当理由禁止某(些)特定民众进入,有争议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8-07 11:21:00
我感觉案情不单纯啦...不论是原PO还是那个女生都有可能说谎,就事论事吧~.~每家图书馆应该都有规章办法吧,原PO可以去看一下是否有相关规定上面推文*原PO更正为*原原PO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8-07 13:26:00
处理争执的过程发现当事人双方都有不小心遗漏或讲错之点,实务上并不少见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8-07 13:35:00
一般人都会自动隐恶扬善只攻击对方的弱点很正常。但本文原po是故意装死,而且不是不知道发生什么事!自己怕被告、想和解、怕被起诉,偷拍大腿干嘛?害怕被发现想删除掉Google的纪录= =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8-07 13:39:00
大大好像很气xd但没证据我们也不好一口咬定他做了什么。就我们能掌握的资讯来看,他只需要去查一下该图书馆的规章办法就可以解决了,就算他真的在隐瞒好了,装睡的人叫不醒也是多说无益。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8-07 13:42:00
我有附上我查到的缩图了,都他自己自爆的。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8-07 13:47:00
是啊,不过那是以前的事。一码归一码吧,虽然他的确比较有嫌疑.....但是看原原po的态度应该没有沟通的必要~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8-07 14:26:00
一个偷拍大腿的在图书馆声称睡觉,不是看书?去看书都可能被白眼了,想参加国考去图书馆睡觉?如果我知道在哪间图书馆,一定好好招待他。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9-08-07 17:38:00
还有更邪恶的罪行耶,会气偷拍大腿图馆睡觉的是不是案例看太少了XD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8-08 10:16:00
我对假掰、装死、伪君子的容忍度很低……
作者: pk0943 (.)   2019-08-09 23:16:00
我有查到判决书,果然上来问就是隐瞒事实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8-09 23:19:00
你查到什么截图放上来啊,搞不好不是他。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9-08-12 17:26:00
我们也遇过阿,说自己的房产(市价大约五千万)卖给朋友因为认识二十几年,所以没走履约保证专户,也已经过户给朋友的儿子(朋友指定的登记人),现在想要对方付尾款结果根本不是那回事。他们是说好的借名登记(朋友借他名字因为房产价值高贷款也高,每月利息也很多,之前有出租所以利息还付的出来,后来租约到期对方没续租,利息开始太多贷款付不出来,这个被借名人要求对方另找别人借名他现在要的是对方之前答应过要给他的借名费。另找别人借名>所以对方叫他过给借名人的儿子。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8-12 20:02:00
楼上推错篇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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