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lancl (有够难)
2019-08-04 15:09:59我们有一份提存通知书要寄给外国人
请问是依照在民事诉讼法145条提到的
"于外国为送达者,应嘱托该国管辖机关或
驻在该国之中华民国使领馆或其他机构、团体为之。"
如果是日本人的话(是有住址但不知对否)是请日本交流协会代为送达吗?
或是有更快的方式吗?
请问各位先进有相关经验吗?
谢谢!!~
诉状的话印象中是具状请法院协助送达。之前同事有处理过家事案件印象中是这样处理的自己寄去可能会不生法律上送达效果。
楼主:
alancl (有够难)
2019-08-04 20:34:00to KK大 因为是提存通知书 所以想说有无更快的方式~例如 直接以提存所贴公告的公式送达?
当事人没来出庭的话,到时候判决可能没办法去日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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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cl (有够难)
2019-08-04 21:27:00to s大 判决已确定了~就是剩提存要走想说能否加快速度
因为无邦交也无法律互助关系 日本不承认我国的公示送达你走公示送达只在我国生送达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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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cl (有够难)
2019-08-05 14:39:00to KK大 了解 我们再研究看看 谢谢!!
楼主:
alancl (有够难)
2019-08-05 20:57:00补充一下背景 这是变价分割判决确定后 剩下的后续工作因为律师不想继续弄 所以只能找代书帮忙 但代书不熟日本人是继承人之一 所以当初律师送达的方式拖了超久清偿提存的金额一堆继承人分下来 每个人都蛮少的所以那些继承人不太会花钱再诉讼目前只要取得提存证明就可以结束了 但是律师的方法超久想看看依民事诉讼法的嘱托送达 或双挂号以为送达 能否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