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您好
近来家中与安养中心发生一些情况
家中长辈年纪越来越大,有失智倾向
开始在吃饭喝水时闹脾气
导致饭量与水量减少,同时要花更多时间喂食
安养中心本要求我们同意为长辈插入鼻胃管
然后大家知道,失智长辈被插入鼻胃管后,由于不适,一定会去拉扯
因为长辈双手会被绑住,绑在床上或轮椅上
我们家认为实在不妥
因此多次跟安养中心明确表明,不愿意插入鼻胃管
结果前两天去探望长辈时
发现长辈仍被插入鼻胃管,然后看到我们发现
安养就在我们面前将鼻胃管拆下
安养院的意思就是意思就是
若无法解决鼻胃管问题
那就要我们看送去安宁照护或是带回家自行照顾
请问,这样的情况
我们在法律上是否可以追究安养中心的责任
它们又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责任?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