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一下华航涉案人,空品黄组长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725inv005
"循往例办理,他也是遵照长官指示,并未从中拿到好处。"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30011
华航空品黄组长可能的刑责,就是上面第 45 条说的
"输入私菸、私酒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空品黄组长可能的两种情形:
1.黄组长没有收到私底下的好处,也不知吴宗宪的犯案计画,
依往年旧例办理,黄是卖家,吴是私菸买家,银货两讫后,吴是私菸货主,
货主当负"输入私菸"100%刑责,卖家黄无刑责。
例如:A卖刀给B,B拿刀砍人犯罪,不应追究卖家A。
2.黄组长虽没有收到私底下的好处,也不知吴宗宪的犯案计画,
但黄调菸货给吴,这动作帮助了吴"输入私菸",所以黄协助犯罪,
黄是共犯,应负若干"输入私菸"刑责。
所以,黄组长是无刑责还是有刑责?或者还有更多可能的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