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8/02/25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机车:左手腕扭伤、左膝擦挫伤(有验伤)
对方机车:鼻骨裂、脚腕扭伤(有验伤、对方自述,诊断书我没看到)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有报警,当场制作笔录,现场并没有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方:强制责任险,有联络保险公司。
对方:强制责任险,无联络保险公司。
双方均无第三责任险
五、事实经过:
事发经过#
行驶T字无号字路口,我行驶于机车道对方突然出现我车道上急停,导致我反应不及撞上
。(对方路口有画“停”字标志)
https://imgur.com/ilBkRpI
初判表#
我方:行至无号志之交岔路口,未依规定减速慢行肇事致人受伤。
对方:行至无号志之交岔路口,不依标线“停”字指示行驶肇事致人受伤。
受伤部分&车损#
目前医药费部分不多,机车车损报价约2万3(前叉歪掉导致车损金额较高)。
六、问题:
事发&事后#
事发当下对方告知是为了闪避对向转弯车导致她急停于我车道
事后请对方与我一同至车厂看车子状况准备维修
被对方拒绝,告知肇责未厘清,为何要看车
事后车子我因上下班需求先行维修,缴清费用后再联系对方也是无解,表示肇责未厘清
后续我方声请调解,对方母亲出席,不看初判表
提出和解方式为[我方赔偿对方一万五,对方不负担我这边任何费用]
我方无法接受,故调解失败
并且对方告知会向我提出刑事过失伤害
并再我强制险出险后传了下列讯息给我
https://imgur.com/a/rPmAXf1
考虑的做法#
目前已互告过失伤害,且已收到侦查庭传票
想请问各位先进在此状况下我能怎么做呢
调解过程中因对方情绪控管问题,当下调解委员是将我们各自分开
对方任何文件(包含诊断书、薪资证明...)文件我都没看到
犹如对方短信中提到她薪资一周约我半月薪(实际状况未知)
1.申请薪资损害时,是否能请她提供相关劳保or所得税证明呢?
2.已收到侦查庭传票,请问当下我应如何答辩呢?
3.就路权来说,是否我路权较大呢
以上麻烦大家,第一次遇到这个状况
实在摸不著头绪,再麻烦各位给予建议与指教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