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附近只有 住户A 有私人装设监视器,
因为 住户B 的机车被移动,
且 住户B 的机车被移动到挡住他人家门口的位置,
导致 住户C 必须破坏家门才能进出,
住户C 向 住户B 求偿,
住户B 央求 住户A 调阅监视录影画面,
但 住户A 坚持要原安装监视器的 厂商 才能操作监视器,
且 厂商 单次的调阅价格为含税 NTD10,000,
请问如果 住户B 报警处理,
是否就可以不需要支付 厂商 的NTD10,000?
或者警察也必须持有搜索票才能进入 住户A 住家进行调阅?
如果警察不知道电脑的密码,
是不是又必须请警察打电话给 厂商 ,
那 厂商 有权利坚持要先付费才告诉警察密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