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ou6553 (chou)》之铭言:
: 时间:6/22 中午左右
: 经过:
: 1. 对方是汽车,原本是静止状态,我是摩托车,停在他的正后方。
: 2. 他可能因为要空给前车回转空间,因此突然倒车,我闪避不及,所以被撞倒,
: 右腿膝盖处烧烫伤、车子龙头略受损。
: 3. 对方有下车查看,有互留电话,但我忘了留车号和他的姓名,当下也没报案,
: 想说自行处理就好。
: 4. 上个礼拜前几天原本还有持续联络,但后来传了车损的估价单之后,他开始以
: 工作为由避不见面,约他去警局补作笔录也不回应,后续电话、Line都没接。
: 问题:
: 1. line的对话我都还留有资料在,并有截图,他对撞到我这件事是有承认的。请
: 问我要怎么样才能逼他出面处理?警察说只能去法院告他过失伤害?
: 2. 车子我是否可以先修?那是我重要的代步工具。
: 3. 我受伤的部分医院说只能开诊断证明,无法开验伤单(一般的诊所),这部分应
: 该如何求偿?我不想狮子大开口,但也不想损失我的权益。
: 4. 警察有提到说可用我的第三责任险先赔我修车的部分,好像叫什么"第三责任险
: 特别补偿基金",这部分应该如何处理?
: 以上,麻烦众家大大了,感谢协助!
1.警方所做的警询笔录就能提出告诉,既使一开始第一次笔录没有提告,后续还是能去找
承办员警做第二次笔录来提告。提告时,建议就将估价单、诊断证明、人伤财损的照片等
,一并检附给警方。另外,既然主要目的是求偿,记得笔录要向警方表示“我要提出告诉
,并附带民事求偿”。而过失伤害的告诉时限为六个月,记得最迟在108.12.22前提出告
诉。
2.该修就要修,后续赔偿是谈出来的,除非法院判决,只是车祸的估价往往较高,自己要
留意。你现在花的费用,不见得最后对方会愿意全额赔付。不过单就你陈述的倒车撞,你
应该没有肇事原因,如果给保险公司处理,就是对方全责。如果你自己的保险能给付你的
损失,那就先出险,你的保险公司之后会行使代位求偿,将 对你的理赔 透过诉讼来向对
方求偿。当然,你如果没保,就等对方出面来处理。另外,你因为车损期间,代步的费用
(出租车资等),也能列入求偿。
3.诊断证明的部分,下面这个网址资讯供你参考:
https://nmart.pixnet.net/blog/post/41350605-%e8%a8%b4%e8%a8%9f%e7%94%a8%e9%a9%
97%e5%82%b7%e5%96%ae
其实只要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开出来的证明,愈接近车祸时间,愈能让法官认定此诊断与车
祸有关。怕的是车祸之后,拖太久才去看诊开证明,容易让人垢病,认为此诊断内容与车
祸无关(尤其非明显外伤)。
以上供参,有误请指导。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