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执业登记的目的

楼主: clever0705 (小卒)   2019-07-02 22:49:47
不确定是不是法律问题
问错版请告知
在医院工作都要执登跟加入公会
只能在当地执行业务
其他行业应该有类似情况
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明明有专业执照,
只是不在自己公会范围
执行业务要被罚锾?
另外就是既然没有执登不能执业
看见有人路倒 应该可以视而不见吧?
上前抢救反而触法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恶魔)   2019-07-02 23:32:00
过时的东西 律师也是如此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7-03 00:47:00
有没有登记跟你看到有人路倒要不要上去救两回事难道路人没执照不能救人吗举这种例子来论述执业登记合不合理这件事只会被砲到死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7-03 08:23:00
有些事情政府交给公会自律与自制。
作者: ultratimes   2019-07-03 13:21:00
会不会成立业务过失的刑责有很大关系虽然业务过失已经废除,但过去已经深植人心也就是如果是因执行业务而造成的伤害,仍会被判比较重另外,若没有营业登记证,依然有可能被认定业务但若有营业登记证,几乎必定会被认定为业务上的伤害就像驾照,若是普通驾照,肇事算不算业务可能会依调查结果认定,但若是营业驾照,几乎直接被认定业务过失即使法条已把业务过失和普通过失合并但法官的量刑上,业务一定会比较重,过去观念难改啦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7-03 14:53:00
U大湿…??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7-03 15:15:00
大湿,刑法上业务跟有没有执照没关系。不然无照医生过失致死、有牌业务过失致死…不过大湿知道删除业务过失真的与时俱进
作者: ultratimes   2019-07-03 15:50:00
a大你没看懂我的意思好吗有牌->几乎必定是业务过失,跑不掉没牌->有机会不是业务过失
作者: samallan (闪云)   2019-07-03 16:03:00
大湿,刑法上业务行为很严格的,有牌也不必然业务过失士林地院107交易34→高院108交上易45,供您参考
作者: ultratimes   2019-07-03 18:23:00
不,刑法上的业务行为是很容易扩大解释的例如,出租车司机于假日开着非营业用车载家人出游既非执行业务 也非业务用车,但平常是司机就变业务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7-03 18:59:00
大湿这点都是说的没错删除后这个争点就没了上两楼,多了都是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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