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inogu (win)
2019-03-26 17:05:19想要请问一下
今天我把一个合约内容(关于插画合作)传给A看
然后也把几个插画传给A参考
A看完说没问题,也答应此份合约可以寄给他签约盖章
但是寄给他之后却又一直不处理
事后请他履行合约内容,也不理会
结果我却发现我传给A的插画,被修改然后拿去A的饮料店使用
请问,我可以依据还没签约的合约内容要求他赔偿
另外可以依照合约上的管辖法院为主吗,谢谢
民法245-1 对方如在立约过程以违背 诚实信用之方法而使契约不成立 你可以请求对方赔偿你因为信赖契约会成立所产生的支出(损失)但除此之外 因为对方看起来只是答应立约 而非答应履约所以应该是没有债务不履行的适用你会用到的请求权基础应该比较偏向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不当得利(对方盗用你的作品)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26 22:48:00可以等他多弄一些,然后直接要求饮料店将侵权物品下架并且顺道求偿
发存证限期付款否则解约,解约后就去提刑事告诉。这是著作权法问题但你要有创作证明,例如你把文案给对方的证据
楼主:
winogu (win)
2019-03-27 06:49:00谢谢大家的回答,但对方如果人在高雄,到时候我要去高雄吗因为太远,所以我才想要问是否可以在合约上的履行地
约没签那里面的条款就不能用啊但是一般来说公司跟个人打合约 管辖法院也是订在公司的位置...所以你真的去告很有可能也是在同个地方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