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地上物跟土地权的纷争

楼主: dagayealo (普通搞笑)   2019-03-17 15:35:15
HI 各位
想请教
有一土地 所有权人在土地上面有登记在案的工寮建物及坟墓
今天所有权人把土地卖给了甲
但是工寮跟坟墓没有卖 也没有搬迁的打算 就霸占著
请问
甲方有没有什么方式自救?
谢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3-17 19:41:00
这种情况依民法第425条之1,推定土地受让人与让与人(即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有租赁关系,可请求租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17 19:51:00
某甲没请地政士?? 契约只卖土地不卖上方同一人的固著物?除非某甲没到现场,不然怎会这么神,连地上种了工寮种了墓都当作没意见?还有,墓没有在卖的吧.....:D另外,就看契约有没有写要素地点交,有就走法院请求不然就是上法院告一告,取得强执名义,动了执行后还可以请求费用法拍就自己"花钱"解决吧等你能够理解"被法拍人心中的怨恨",或许你才会体认吧...都已经不点交了,就表示你没有条件要求限期迁移....我前面推文都是针对买卖的,你既然走法拍,自己当初就要有面对不点交的处理的 "心理准备"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3-17 20:46:00
一楼的法条就跟你说要败诉。法拍不点交,价格低没人买不是没原因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17 20:47:00
不点交所额外得到的土地价差,自己就该有认知你没看过法拍屋,屋主选择把整个家弄烂,甚至自杀在里面的的吗?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3-17 20:49:00
拍卖公告会写明点不点交啦!敢买这种便宜的土地,你本来就要有相当的本事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17 20:56:00
前面写 "所有权人把土地卖给了甲" 你写什么意思?? ^_^还是你认为的 卖 ,跟法律上的 卖 ,是不同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3-17 21:04:00
不动产法拍在法律上也是买卖的一种,但实际上差异蛮大的。买这种不动产,事先就要请教精通不动产的专业人士了,这种东西甚至连一般律师可能都不是很清楚,许多地政士应该也不太懂。我是指你文中的案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17 21:12:00
土地登记名义不同..... 买卖 vs 拍卖原所有权人并没有义务配合你的后续调解事项的义务你要打迁移诉讼,败诉机率大的要命你自己换个立场去想,换成你是被拍方,你就知道我在讲啥了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19-03-17 23:49:00
不好意思,想请教如果是房屋是很容易拆屋还地胜诉,对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3-18 10:06:00
对方是依民法(下同)第425条之1推定有租赁关系是有权占有,又不是无权占有,怎么能用第767条第1项中段及前段,来请求对方拆屋还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18 10:20:00
原PO大概一直没搞懂对方的权利范围吧...法院不点交,就是认可了对方地上物的法定权利存在因为地上物存在法律权利,所以土地采不点交方式拍卖当移转登记办完之后,剩下就是去怎样跟对方"乔"这个绝对不是 "用法律方式把对方赶走"能用法律关系赶走,别人早就赶了,法院早就赶了债权人早就赶了,赶走拍卖价立刻上翻几十万上百万还轮得到你来告人家拆屋还地赶吗???你唯一法律上能做的,就是 "收租金"没了不然很简单啊,土地捐给国家,国家有公权力高位可以搞.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9-03-18 11:33:00
会写不点交,通常拍卖里面都有说明有什么地上物也会说明法院不会做实质认定,这样也还要买.....
作者: whobirduu (whobirdu)   2019-03-18 12:04:00
字面上意思是一回事法律语言又是一回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