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逆向骑车判免罚 法官:警躲隐密处蒐证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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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7 10:00联合报 记者林孟洁╱即时报导
一名女子去年骑车逆向行驶台北市贵阳街二段,被员警当场举发挨罚900元,她不服提行
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员警选在隐密处执法,又没开启警示灯,见路口禁止进入的
标志被路树遮蔽,应该劝导女子,认为员警举发程序违法,撤销罚单,可上诉。
女子去年4月6日晚间骑机车行经贵阳街二段,逆向行驶被警方举发开罚900元。她不服主
张,员警躲在厢型车后方,且没有开警示灯,用“守株待兔”方式取缔违规,已经不合法
;现场禁止进入、禁止右转标志不明确,还被路树遮蔽,才导致她误入,请求法官撤销处
分。
台北市交通裁决所抗辩,路口都有设置标志,清晰可见,认为女子违规事实明确,请求法
官驳回诉讼。
法官认为,当时有一辆厢型车卸货,临时停车在员警前方,导致女子视线被遮蔽,没办法
查觉有员警执勤,可见员警确实在女子的视线死角,属于在“隐密处”执法。
判决指出,员警在厢型车四周可以轻易选择其他适合的地方执法,并不用僵化、死守该处
执法,可见员警借由厢型车遮蔽之利,拦查举发交通违规,又没有开警示灯,已经违反诚
实信用原则,也违反警政署交通违规稽查与轻微违规劝导作业注意事项,确实违法。
另外,依现场采证照片,路口禁止进入标志已经明显被路树遮蔽,驾驶人无法清楚分辨,
员警本应该依职权通知其他机关协力排除,或是在路口引导驾驶人,施以劝导免予举发,
但现今却强求驾驶人在无法辨识标志的情况下遵守,更显见违反法治国原则要求的诚实信
用原则,故撤销原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