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如有违反,(及/即)涉犯诈欺罪嫌

楼主: scju (QQ)   2019-02-18 11:01:50
各位好,请教一下
世贸的旅展门票有这一行字:
本券为有价票券,严禁非法买卖交易或在展场周边500公尺内赠予他人使用,如有违反,及涉
犯诈欺罪嫌,一经本公司查证,一律依法究办,绝不宽贷。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2-18 11:14:00
看看就好,最终是由法院认定。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2-18 11:15:00
不管他写哪个字 那句话都没啥意义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2-18 11:23:00
即,不过没意义
作者: hidog (.....)   2019-02-18 11:29:00
世贸单位又没有司法权力 他只能依法提告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2-18 11:48:00
说展场500公尺内不得赠与,那500公尺外赠与呢?真要破解简单的很。更何况上面写的又不是法律,罪刑法定主义就是犯罪的要件及其法律效果,要明确地以法律规定。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不想惹麻烦的话,就展场500公尺外赠与,不然就别被对方抓到。你要跟主办单位对干来实验看看最终结果,那是你自己的选择。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2-18 11:59:00
另外,实务上认为入场券不是有价证券,仅为私文书的一种。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2-18 12:02:00
不管即还是及,是不是诈欺本来就是T大说的,看有没有该当构成要件,符合上面叙述条件就是诈欺,哪有那么容易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2-18 12:08:00
就法律上讨论,不必鸟对方。就社会处理事情而言,尽量不要跟对方起冲突。主办单位有钱有势,犯不着跟他们斗。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19-02-19 17:16:00
票券上应该是“或”的意思赠与怎会诈欺,实在难以费解
作者: cuttleufish (热带鱼)   2019-02-19 19:03:00
这条是恐赫不懂法律
作者: yesohya   2019-02-19 22:46:00
就跟卖家写本商品为.........不适用消保法一样 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20 14:06:00
因为 "取得成本" ,这票在 7-11 虽然是赠送,但仍有票面可是你到"展览现场"如要入场,就必须要购票才能进场
作者: ultratimes   2019-02-20 18:06:00
还恐吓不懂法律咧,实务上如t大所言,有钱有势>法律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2-20 18:36:00
U大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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