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慎入!
希望版上各位专业的大大们如果方便,
请分给小弟一点时间,
协助小弟度过这人生中的难关。
各位大大好,
小弟是国军现役尉官。
当初高中不懂事误签卖身契,
现在想寻求更好的发展,
于是想趁年轻及早退伍,
完成硕士学位后开始打拼。
我有为自己做了生涯规划与备案,
目前的进度感觉是没问题,
应该可以如期一步一步达成。
但现在卡再过高的退陪机制(去年七月左右新通过的),
这导致我不管是如愿考上国内四大,
抑或是推上洋硕,
都将背负著一笔不菲的赔偿金额。
目前退赔金额的机制是将军校时期所有学费、杂费、零用钱等等,
全部加起来乘以两倍,
再乘以我个人(已服役年资/应偿还年资)的比例。
例如我今年7月退伍的话是满3年,
但是我我总共要偿还10年,也就是大约
(参考退学赔偿来看)
1145200 * 2 * (7/10) = 1603280
靠!160万!
早一年法案还没通过时记三大过退伍只需要1145200 * 0.8 = 916160,
甚至装神经病还有住院保险津贴。
我非常愿意归还国家我曾使用过的资源,
但我也不愿意被国防部当盘子,
想当个人正正常常的退伍反而被薛一顿。
而我自己有稍微研究一下法规,
这是《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第15条,
其中新通过的第10项是退场赔偿机制的法源,
虽然他上面没有提到要用什么办法,
但是军网上的相关附件与切结书有写要依
《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未服满最少服役年限志愿申请退伍赔偿办法》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60060002500-1071129
这是法规的全部条文,其中第三条有说:
“军官、士官依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十款规定退伍,而未依招生简章服满役期者,
应以就读预备学校与接受基础教育、分科(专长)教育、国外受训及全时进修期间,
所受领公费待遇、津贴及训练费用合计总金额之二倍金额计算后,
依应服满与未服满招生简章所定役期之比率赔偿。”
立法理由这样说:
“又其赔偿金额之计算,系考量申请人就读预备学校与接受基础教育期间,
所耗支国家培训费用,及申请人任官后未依招生简章服满役期,
衍生国家需为其提前退伍,所致生专长及任务执行人力之缺口,
重行招募新进人员并增加额外培训费用,故定其赔偿金额,
以所受领公费待遇、津贴及训练费用合计总金额之二倍,
并按其应服满与未服满招生简章所定役期比率计算后赔偿。”
当初我在签军费生就学服役志愿书,
上面说以《军事学校退学休学开除学籍学生服役处理办法》、
《军事学校预备学校军费生公费待遇津贴发给及赔偿办法》
及相关规定处理服役、赔偿等相关事宜。
请问上面这样说是不代表真的要陪两倍惹QQ?
但我当初签志愿书时的法案可没有说要两倍啊!
只知道如果没干完10年要陪学费跟零用钱,
而且干得愈久陪愈少这样。
这样子可不可以算是不应溯及既往呢?
毕竟是去年新通过的办法才说要陪这么多的。
另外,民法第252条:“约定之违约金额过高者,法院得减至相当之数额。”
如果我真的不得以到了最后关头
我可以用这条跟国防部打民事诉讼吗?
有机会获得法官对于赔偿金额得酌减吗?
上面的资料很多,
希望版上各位专业的大大可以给小弟一些指点,
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我已经规划了很久,
现在就差这最后一条,但也是最粗的一条锁链,
真的麻烦各位大大的帮忙,
感谢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