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投票日薪资计算问题

楼主: wayni (wayni)   2018-11-24 16:35:27
先说小弟公司薪资计算方式
基本底薪22009
每月休假日就是看当月有几天红字
每个月基本上班时数为“月天数”-“休假数”再乘上8小时
举例本月红字八天
基本时数为(30-8)*8=176
超过176小时即为加班
加班费算法为
22009÷240*1.34=122(240来源是一天八小时,一月有30天)
等于加班一小时就是122元
今天为本人的上班日
询问店主管
店主管说已经有依法给1.34倍的加班费
无违法
想问这样计算薪资的方式确实无问题?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18-11-25 00:42:00
合法。总薪水高于基本工资即可。前二小时加班费计算就是除240,乘1.34休假日则看有没有例假比较麻烦一点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11-25 08:28:00
选举当天无法挪移,只要出勤就是加班薪资加倍
楼主: wayni (wayni)   2018-11-25 12:27:00
对阿我也认为选举当天不应该挪移,所以这样如果我去劳工局投诉到底会不会赢?而且加倍薪资也是个问题,因为我本月上班时数已经超越176小时,等于后面上的班都已经是加倍(1.34倍)。等于我选举日上班跟平常上班薪水没有不同再者我加班后的薪水换算时薪是122(1.34倍后)远低于劳基法规定时薪真的没问题吗...?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5 15:01:00
劳基法有一个灰色地带 领月薪的人的加班费其实并没规定给多少...不能直接解释成加班费要高于法定最低时薪这点吵很久了 一直都是灰色地带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18-11-25 20:58:00
加班费远低于基本时薪,是你错误的见解,去问问劳工局吧要不你就找时薪工作。在台湾基本月薪就要吃月薪的套餐,没有选择性单点的,劳方资方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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