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y62121 (cy62121)》之铭言:
: 请问性骚扰案件被警局决议{成立}之后
: 被移送市政府续为处理后
: 如不打算申诉
: 再来的时间上流程我该做什么?还是会有罚锾单寄到通讯地址之类?
: 约多久会有通知呢?
: ps.我真的知错了,对不起,也很后悔.....
: 谢谢
丢个实务见解给你,好好检讨自己的行为吧。
最后一段话最重要。
本法所称性骚扰,系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对他人实施
违反其意愿而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
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视、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损害
他人人格尊严,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
境,或不当影响其工作、教育、训练、服务、计画、活动或
正常生活之进行。”
“性骚扰之认定,应就个案审酌事件发生之背景、环境、当
事人之关系、行为人之言词、行为及对人之认知等具体事实
为之。”
第2款情形系指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
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视、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损害
他人人格尊严,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
境,或不当影响其工作、教育、训练、服务、计画、活动或
正常生活之进行而言,并有以“损害他人人格尊严”“使人
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等主观因素为构成要件。
是有关“性骚扰”行为之认定,除应从事件发生之背景、环境
、当事人之关系及行为人之言词等客观情状综合研判之外,尚
应考量被害人之主观感受及认知,至行为人是否有侵犯意图则
非绝对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