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网络的定义

楼主: simon860730 (╰电磁学╮╭爆炸囉╯)   2018-11-24 01:45:13
那个啊
有看到八卦版的公告说
“两年一次的戒严日又来啦!!!(尖叫)
根据选罢法第56-2条,待会晚上钟敲12响后,不能在网络上有任何宣传拉票行为,
(11月24日的00:00开始~16:00为止)”
这里所说的网络定义的范围为何啊?
是看IP位置吗?还是基于使用者所在位置做判定?
假设有人在美国VPN回台湾在twitter上发了相关讯息
那这个人是否会被罚?
不是学相关的
还麻烦大家解答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11-24 04:35:00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6条第二项,要北缆被检举我真的没办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4 07:33:00
为啥你会认为挂个VPN就可以没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11-24 08:48:00
不管你犯什么罪 只要没被抓到就不会被判刑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24 08:54:00
领域外违反行政法义务,的确没事啊如果人在台湾,用国外VPN掩饰IP位置就有事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8-11-24 08:58:00
公海杀人是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24 11:34:00
你如果可以在火星发文,我可以确定你没事,但不要回来就是认真回:领域外领域内认定有模糊的地方,行为与结果发生地在境内即可,但结果在哪发生就看事实情况跟法院怎认定了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24 12:23:00
对,感谢提醒,哈哈,那跑到公海还是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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