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7月份时收到需支付6万多的二审民事败诉判决
收到后不久,自己对一些判决写的明显错误跟提出新事证提出了再审诉状
因提出诉状当下没有缴纳裁判费,之后法院发文请我补缴裁判费
收到后就依照上面写的去缴了1500裁判费
最近收到法院寄来的二审败诉的执行命令
我有打去当初发文请我补裁判费的股别询问,法官还在审查中,还没决定是否要开庭
请问我可以依请我支付裁判费的文号跟缴纳裁判费的收据
以此案还在再审中而去声请停止执行吗?
是要写"民事声请停止强制执行状"?
向法院提出后还需要缴纳费用保证金之类的吗?
提出后需要询问执行处有没有收到该停止状吗?
感谢